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行政命令 (ORDE) 40/2017
- 公佈日期2017-01-16
-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3 I
- 生效狀況生效
- 敘述詞行政命令 / 印刷品;印件;印刷單頁;表格 / 許可;准許;准照;牌照;假期;執照 / 公共服務 / 互聯網;互連網;萬維網;因特網;網際 / 郵電局 /
- 摘要核准互聯網服務牌照新式樣。
- 頁數第39-43頁
- 註記本行政命令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廢止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十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七期第一組第47/2006號行政命令。
- 已更改-
- 不生效-
- 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