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
    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DESSEF) 3/2017
  • 公佈日期
    2017-01-18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3 I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具時效性
  • 敘述詞
    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 權限的轉授 / 總秘書;秘書長 / 澳門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 / 假期;年假 / 缺勤 / 津貼 / 公積金;福利基金 / 招待費;交際費 / 公共開支 /
  • 摘要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秘書長(吳惠嫻)。
  • 頁數
    第573-575頁
  • 註記
    本批示自公佈日起產生效力。
    獲轉授權人自二零一七年一月一日起在本轉授權範圍內所作的行為,予以追認。
  • 相關法規
    -
  • 已更改
    -
  • 廢止
    -
  • 不生效
    -
  • 部份不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