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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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492/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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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16-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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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52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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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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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修改 / 負擔 / 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 / 合同 / 勞務提供;服務的提供 / 稽查;監督;監察 / 建築 / 公共工程 / 基本建設;基礎建設 / 輕軌系統 / 輕軌 / 2012 / 2013 / 2014 / 2015 / 2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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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減少第46/2012號行政長官批示所述合同的整體費用,以及修改相關開支分段支付。(C580監察“C380——輕軌一期車廠地基建造工程及C385——輕軌一期車廠上蓋建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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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311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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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乘風土木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修改二零一二年三月十二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一期第一組第46/2012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訂的分段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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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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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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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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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