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497/2016
- 公佈日期2016-12-28
-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52 I
- 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 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修改 / 負擔 / 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 / 合同 / 承攬合同 / 公共工程 / 建築 / 輕軌 / 輕軌系統 / 2011 / 2012 / 2013 / 2016 /
- 摘要減少第428/2011號行政長官批示所述合同的整體費用,以及修改相關開支分段支付。(C380——輕軌一期車廠地基建造工程)
- 頁數第3121頁
- 註記中國路橋工程有限責任公司。
修改二零一三年四月八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五期第一組第63/2013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訂的分段支付。
- 經適應化處理-
- 已更改-
- 廢止-
- 不生效-
- 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