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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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DESSTOP) 2/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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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17-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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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6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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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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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 權限授予 / 局長;司長;主任;董事;校長;院長;總監;館長 / 郵電局 / 2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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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將若干權限授予郵電局局長。(劉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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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1878-1889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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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自公佈日起產生效力。
廢止經二零一五年四月二十九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七期第二組第二副刊第51/2015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修改的二零一五年二月十三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六期第二組副刊第8/2015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以及二零一六年二月三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期第二組第5/2016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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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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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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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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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