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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DESSTOP) 2/2017
  • 公佈日期
    2017-02-08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6 I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生效
  • 敘述詞
    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 權限授予 / 局長;司長;主任;董事;校長;院長;總監;館長 / 郵電局 / 2017 /
  • 摘要
    將若干權限授予郵電局局長。(劉惠明)
  • 頁數
    第1878-1889頁
  • 註記
    本批示自公佈日起產生效力。
    廢止經二零一五年四月二十九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七期第二組第二副刊第51/2015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修改的二零一五年二月十三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六期第二組副刊第8/2015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以及二零一六年二月三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期第二組第5/2016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