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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
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DESSEF) 47/2017
公佈日期
2017-02-27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9 I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生效狀況
具時效性
敘述詞
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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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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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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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業務;保險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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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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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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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金融管理局;澳門貨幣暨匯兌監理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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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許可“巴郡保險公司”經營名為“(人身及工作)意外”的一般保險項目。
頁數
第206頁
註記
經適應化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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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第27/97/M號法令,設立在澳門地區求取及從事保險業務之新法律制度——若干廢止。
第33/2016號行政命令,許可“巴郡保險公司”在澳門特別行政區設立分公司,以便按照澳門金融管理局將核准的一般及特別條件在澳門特別行政區經營一般保險業務。
第60/2017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許可“巴郡保險公司”經營名為“疾病(短期保險)”、“運輸途中之有價物”及“法律保護”的一般保險項目。
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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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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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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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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