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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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39/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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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17-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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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9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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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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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續任;續期;更新 / 委任 / 委員;理事 / 教學委員會 / 法律及司法培訓中心 / 2017 / 2018 / 2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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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續任法律及司法培訓中心教學委員會常設成員(馮文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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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309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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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自二零一七年三月五日起產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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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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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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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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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