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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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54/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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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17-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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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11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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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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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修改 / 權限授予 / 諮詢委員會 (CONSELHO CONSULTIVO);諮詢會 / 環境 / 委任 / 委員;理事 / 環境保護局;環保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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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修改第263/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將若干職權授予環境諮詢委員會及委任其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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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369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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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修改二零零九年七月二十二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九期第二組第263/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的第二款及第四款,並廢止第十一款。
第14/2009號行政法規公佈於二零零九年五月十八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期第一組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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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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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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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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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