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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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DESSEF) 55/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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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17-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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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12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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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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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 權限的轉授 / 統籌;協調員;主任;組長(小組) / 代替 / 中國與葡語國家經貿合作論壇常設秘書處輔助辦公室 / 假期;年假 / 缺勤 / 津貼 / 招待費;交際費 / 公共開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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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將若干權限轉授予中國與葡語國家經貿合作論壇常設秘書處輔助辦公室代主任(劉敏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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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4122-412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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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自公佈日起產生效力。
獲轉授權人自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三日起在本轉授權範圍內所作的行為,予以追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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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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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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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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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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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