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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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法規 (REGA) 14/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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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17-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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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18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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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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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法規 / 補充性行政法規 / 規範;規定;規條 / 運作 / 安全委員會;安全理事會 / 職責 / 諮詢 / 內部保安 / 權限;管轄權;職權 / 警察總局 / 保安協調辦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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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核准安全委員會的運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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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351-35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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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行政法規自第1/2017號法律《修改第1/2001號法律〈澳門特別行政區警察總局〉及第9/2002號法律〈澳門特別行政區內部保安綱要法〉》生效之日起生效。
安全委員會在履行向行政長官提供內部保安事宜上諮詢的職責時,按照本行政法規附件的規定運作,該附件為本行政法規的組成部分。
廢止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十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十期第一組第33/2002號行政法規《核准安全委員會及保安協調辦公室的運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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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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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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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