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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102/2017
  • 公佈日期
    2017-05-02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18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具時效性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修改 / 負擔 / 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 / 合同 / 勞務提供;服務的提供 / 隧道 / 自動系統 / 基本建設;基礎建設 / 個案研究 / 2015 / 2017 /
  • 摘要
    修改第228/2015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訂的開支分段支付。 (松山行人隧道和羅理基博士大馬路行人天橋系統——研究連探土服務)
  • 頁數
    第362-363頁
  • 註記
    PAL亞洲顧問有限公司。
    修改二零一五年八月十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二期第一組第228/2015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訂的分段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