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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135/2017
  • 公佈日期
    2017-05-24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21 I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不生效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委任 / 警察總局局長助理 / 定期委任 / 民防及協調中心 / 警察總局 / 負擔 / 2017 / 2018 /
  • 摘要
    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警察總局局長助理,主管民防及協調中心(吳錦華)。
  • 頁數
    第7454-7455頁
  • 註記
    本批示自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五日起產生效力,為期一年。
    以附件形式公佈委任理由及被委任人的學歷及專業簡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