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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39/2017
  • 公佈日期
    2017-05-17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20 I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不生效
  • 敘述詞
    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續任;續期;更新 / 委任 / 委員;理事 / 青年事務委員會 / 青年 / 組成 / 副局長;副司長;副主任;副院長 / 教育暨青年局 / 2017 / 2018 /
  • 摘要
    續任教育暨青年局副局長為青年事務委員會的委員(老柏生)。
  • 頁數
    第6801頁
  • 註記
    本批示自公布翌日生效,效力追溯至二零一七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