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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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160/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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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17-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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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22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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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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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職務之終止 / 委任 / 委員;理事 / 科學技術發展基金 / 組成 / 顧問 / 2017 / 2018 / 2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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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終止兩名科學技術發展基金項目顧問委員會成員的職務及委任五名科學技術發展基金項目顧問委員會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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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7817-7818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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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廢止二零零五年五月四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八期第二組第121/2005號行政長官批示,二零零八年一月九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期第二組第353/2007號行政長官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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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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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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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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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