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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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222/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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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17-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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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28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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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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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選舉法 / 選舉 / 立法會 / 直接選舉 / 間接選舉 / 澳門特別行政區 / 澳門 / 氹仔島 / 路環島 / 2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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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訂定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選舉法》中有關直接選舉和間接選舉的權利的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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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869-870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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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自公佈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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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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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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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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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