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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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275/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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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17-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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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35 I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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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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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委員會;佣金 / 災難 / 管理 / 預料;預測 / 氣象學 / 民事保護;民防 / 治安;保安;安全 / 內部保安 / 救助;救援;拯救 / 居民 / 權限;管轄權;職權 / 組成 / 負擔 / 預算 / 行政長官 / 行政法務司司長 / 經濟財政司司長 / 保安司司長 / 社會文化司司長 / 運輸工務司司長 / 警察總局局長 / 海關關長 / 辦公室主任 / 行政長官辦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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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設立檢討重大災害應變機制暨跟進改善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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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1164-116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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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刊登於二零一七年九月四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六期第一組第1183-1184頁內的更正書(其他類第684/2017號),更正不正確之處。
本批示被二零二三年二月十三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七期第一組第21/2023號行政長官批示所廢止。
二零二三年二月十三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七期第一組第21/2023號行政長官批示撤銷檢討重大災害應變機制暨跟進改善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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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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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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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