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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380/2017
  • 公佈日期
    2017-11-06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45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生效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決議 / 處分;制裁;處罰 / 安全委員會;安全理事會 / 聯合國 / 聯合國憲章 / 治安;保安;安全 / 禁止 / 出口 / 進口 / 石油產品 / 石油 / 紡織業 / 服裝;衣服 / 工作;勞動 / 核武器 / 軍備 ; 武器 / 化學武器 / 凍結 / 朝鮮人民民主共和國(北韓) /
  • 摘要
    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執行聯合國安全理事會關於不擴散/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的第2375(2017)號決議。
  • 頁數
    第1415-1417頁
  • 註記
    本批示自公佈日起生效。
    只要聯合國安全理事會不命令修改、中止或終止針對朝鮮實施的制裁措施,本批示便持續生效。
    關於不擴散/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的第2375(2017)號決議的中文及英文正式文本公佈於二零一七年十月四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期第二組第二副刊(第57/2017號行政長官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