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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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395/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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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17-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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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46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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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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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續任;續期;更新 / 委員;理事 / 信託委員會;保佐人委員會 / 澳門基金會 / 2017 / 2018 / 2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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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續任澳門基金會信託委員會委員。(陸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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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1944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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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自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十九日起產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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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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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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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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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