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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405/2017
  • 公佈日期
    2017-11-27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48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具時效性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修改 / 負擔 / 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 / 合同 / 承攬合同 / 建築 / 公共工程 / 隧道 / 路環島 / 2015 / 2016 / 2017 / 2018 / 2019 /
  • 摘要
    修改第334/2014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訂的開支分段支付。(路環——九澳隧道建造工程)
  • 頁數
    第1467-1468頁
  • 註記
    葛洲壩集團第二工程有限公司/珠光工程發展有限公司聯營體。
    修改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八期第一組第334/2014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訂的分段支付。
    本批示的分段支付被二零二零年九月二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六期第二組第12593-12598頁內財政局公布跨年度負擔明細清單所修改(其他類第85/2020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