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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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405/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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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17-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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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48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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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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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修改 / 負擔 / 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 / 合同 / 承攬合同 / 建築 / 公共工程 / 隧道 / 路環島 / 2015 / 2016 / 2017 / 2018 / 2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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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修改第334/2014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訂的開支分段支付。(路環——九澳隧道建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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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1467-1468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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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葛洲壩集團第二工程有限公司/珠光工程發展有限公司聯營體。
修改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八期第一組第334/2014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訂的分段支付。
本批示的分段支付被二零二零年九月二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六期第二組第12593-12598頁內財政局公布跨年度負擔明細清單所修改(其他類第85/202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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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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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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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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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