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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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417/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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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17-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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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48 II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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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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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權限授予 / 總秘書;秘書長 / 委員會;佣金 / 政府代表 / 災難 / 氣象學 / 救助;救援;拯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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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將若干權力授予檢討重大災害應變機制暨跟進改善委員會秘書長,作為簽署有關編製《澳門“天鴿”颱風災害評估總結及優化澳門應急管理體制建議》報告的委託協議書的簽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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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2026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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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自公佈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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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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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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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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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