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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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DESSEF) 55/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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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18-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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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17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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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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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 權限的轉授 / 總秘書;秘書長 / 澳門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 / 招待費;交際費 / 公共開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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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將若干權限轉授予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秘書長。(陳元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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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7682-768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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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自公佈日起產生效力。
獲轉授權人自二零一八年四月十七日起在本轉授權範圍內所作的行為,予以追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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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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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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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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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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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