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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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168/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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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18-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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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30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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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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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權限授予 / 權限的轉授 / 統籌;協調員;主任;組長(小組) /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政策研究室 / 招待費;交際費 / 公共開支 / 2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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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將若干職權授予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政策研究室主任。(米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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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14192-1419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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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自公佈之日起產生效力。
自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九日起,由政研室主任在本授權範圍內所作的行為,均予以追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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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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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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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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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