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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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178/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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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18-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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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32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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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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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委任 / 委員;理事 / 公共行政改革諮詢委員會 / 人員替換 / 代表 / 司長辦公室(澳門特區) / 2018 / 2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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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委任兩名公共行政改革諮詢委員會成員,以代替原委員。(羅志輝、嚴肇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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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1530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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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產生效力。
本批示委任成員的任期至二零二零年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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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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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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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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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