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
    行政法規 (REGA) 28/2018
  • 公佈日期
    2018-10-15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42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廢止
  • 敘述詞
    行政法規 / 獨立行政法規 / 修改 / 政府機關;公共部門 / 公共行政 / 公共服務 / 組織法 / 經濟財政司司長 / 社會文化司司長 / 中國與葡語國家經貿合作論壇常設秘書處輔助辦公室 / 懲教基金 / 金融情報辦公室 /
  • 摘要
    修改第6/1999號行政法規《政府部門及實體的組織、職權與運作》。
  • 頁數
    第1065-1066頁
  • 註記
    本行政法規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修改經二零零一年十月二十九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四期第一組第25/2001號行政法規、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十一期第一組第23/2010號行政法規修訂的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期第一組第6/1999號行政法規第三條第二款所指的附件三(十一)項。
    修改經二零零一年四月二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四期第一組第3/2001號行政法規、二零零一年十月二十九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四期第一組第25/2001號行政法規,以及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十三期第一組第35/2001號行政法規修訂的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期第一組第6/1999號行政法規第四條第二款所指的附件四。
    本行政法規被二零二一年二月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期第一組第2/2021號行政法規所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