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121/2018
-
公佈日期2018-10-18
-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42 II
-
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
敘述詞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權限的轉授 / 校長 / 澳門大學 / 橫琴島 / 政府代表 / 合同 / 供應合同 / 安裝;設施 / 管理 / 稽查;監督;監察 / 停泊;停車場 /
-
摘要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澳門大學校長,作為簽訂為澳門大學職員停車場P4及P7供應及安裝停車場管理系統合同的簽署人。
-
頁數第18784頁
-
註記萬訊行綜合設備有限公司。
-
相關法規-
-
已更改-
-
廢止-
-
不生效-
-
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