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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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141/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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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18-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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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46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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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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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權限的轉授 / 校長 / 澳門大學 / 橫琴島 / 政府代表 / 合同 / 公共工程 / 實驗室;化驗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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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澳門大學校長,作為簽訂澳門大學——N23科研大樓三樓應用物理及材料工程研究所實驗室與辦公室設計及建造工程合同的簽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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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2015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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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華聯創基建築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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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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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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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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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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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