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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34/2019
  • 公佈日期
    2019-04-03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14 I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具時效性
  • 敘述詞
    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委任 / 委員;理事 / 副總統;副主席;副院長;副局長 / 文化產業委員會 / 2019 / 2020 /
  • 摘要
    委任文化產業委員會成員。
  • 頁數
    第5360頁
  • 註記
    本批示自二零一九年三月三十日起產生效力。
    廢止二零一八年八月二十二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四期第二組第95/201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和二零一七年三月十五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一期第二組第9/201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