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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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40/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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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19-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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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14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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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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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權限的轉授 / 校長 / 澳門大學 / 橫琴島 / 政府代表 / 合同 / 供應合同 / 安裝;設施 / 設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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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澳門大學校長,作為簽訂為澳門大學健康科學學院、科技學院多個實驗室及科學暨工程科普推廣中心供應及安裝單細胞分離儀、科研及教育設備——採購項目清單(三)合同的簽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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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536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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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恒豐五金機電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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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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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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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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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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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