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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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62/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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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19-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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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16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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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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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計劃;大綱;節目;方案 / 醫療券 / 電子文件 / 衛生護理;醫療服務 / 永久性居民 / 居民身份證(澳門特區) / 期限;期間 / 醫療補貼計劃輔助中心 / 衛生局 / 2019 / 2020 / 2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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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二零一九年度電子醫療券的執行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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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166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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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電子醫療券的有效期至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且不得重新轉為有效。
第13/2019號行政法規公佈於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三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六期第一組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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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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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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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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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