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62/2019
  • 公佈日期
    2019-04-23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16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不生效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計劃;大綱;節目;方案 / 醫療券 / 電子文件 / 衛生護理;醫療服務 / 永久性居民 / 居民身份證(澳門特區) / 期限;期間 / 醫療補貼計劃輔助中心 / 衛生局 / 2019 / 2020 / 2021 /
  • 摘要
    二零一九年度電子醫療券的執行規定。
  • 頁數
    第1667頁
  • 註記
    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電子醫療券的有效期至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且不得重新轉為有效。
    第13/2019號行政法規公佈於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三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六期第一組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