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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47/2019
  • 公佈日期
    2019-05-02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18 I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具時效性
  • 敘述詞
    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權限的轉授 / 局長;司長;主任;董事;校長;院長;總監;館長 / 旅遊局 / 政府代表 / 議定書;協議書 / 港珠澳大橋 / 發展項目 / 技術合作 / 旅遊 /
  • 摘要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旅遊局局長,作為簽訂《港珠澳大橋研究項目合作協議》的簽署人。
  • 頁數
    第7794頁
  • 註記
    本批示自公佈日起產生效力。
    香港旅遊發展局。
  • 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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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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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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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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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份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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