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47/2019
-
公佈日期2019-05-02
-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18 II
-
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
敘述詞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權限的轉授 / 局長;司長;主任;董事;校長;院長;總監;館長 / 旅遊局 / 政府代表 / 議定書;協議書 / 港珠澳大橋 / 發展項目 / 技術合作 / 旅遊 /
-
摘要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旅遊局局長,作為簽訂《港珠澳大橋研究項目合作協議》的簽署人。
-
頁數第7794頁
-
註記本批示自公佈日起產生效力。
香港旅遊發展局。
-
相關法規-
-
已更改-
-
廢止-
-
不生效-
-
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