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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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172/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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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19-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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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46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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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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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權限的轉授 / 校長 / 澳門大學 / 橫琴島 / 政府代表 / 合同 / 承攬合同 / 公共工程 / 建築 / 實驗室;化驗所 / 學術研究;科學研究 / 互聯網;互連網;萬維網;因特網;網際 / 校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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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澳門大學校長,作為簽訂澳門大學——N21科研大樓五樓智慧城市物聯網國家重點實驗室(澳門大學)設計及建造工程合同的簽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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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1913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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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德華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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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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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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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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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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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