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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類別及編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DESSAJ) 6/2020
- 公佈日期2020-02-19
-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8 II
- 生效狀況廢止
- 敘述詞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 委任 / 學士 / 法;權利 / 專責公證員 / 公證員 / 市政署 / 2020 /
- 摘要委任一名法學士擔任市政署專責公證員的職務。(鄭麗霞)
- 頁數第2185頁
- 註記本批示自公佈日起生效。
廢止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十一期第二組第21/2017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本批示被二零二五年一月十五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期第二組第3/2025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所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