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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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54/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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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20-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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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10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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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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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修改 / 規劃;計劃 / 財政資助;財政支援 / 取得 / 設備 / 運載工具;車輛 / 廢物收集 / 廢物處理 / 回收業 / 最高限額度 / 行政委員會;行政管理委員會 / 環保節能基金 / 環境保護局;環保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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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核准修改第32/2018號行政法規的附件及第六條第一款所指的資助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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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70-7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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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自二零二零年四月一日起生效。
取代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十九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七期第一組第32/2018號行政法規的附件。
修改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十九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七期第一組第32/2018號行政法規第六條第一款所指的資助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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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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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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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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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