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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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105/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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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20-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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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17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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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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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調整;更新 / 免費教育津貼制度 / 免費教育津貼 / 津貼 / 非高等教育 / 幼兒教育 / 小學教育 / 中學教育 / 私校教育 / 學校 / 教育機構 / 學生 / 教育暨青年局 / 2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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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調整第19/2006號行政法規第六條第一款(一)至(三)項所定的免費教育津貼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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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412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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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自二零二零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調整經二零零七年八月二十七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五期第一組副刊第17/2007號行政法規、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二十二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七期第一組第21/2010號行政法規、二零一三年四月二十九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八期第一組第9/2013號行政法規及二零一九年七月十五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八期第一組第112/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的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十二期第一組第二副刊第19/2006號行政法規第六條第一款(一)至(三)項所定的免費教育津貼金額。
本批示被二零二四年五月十三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期第一組第16/2024號行政法規所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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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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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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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