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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命令 (ORDE) 37/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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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20-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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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40 I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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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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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命令 / 權限授予 / 經濟財政司司長 / 政府代表 / 合同 / 中國銀行 / 大西洋銀行 / 當地貨幣 / 貨幣;硬幣 / 澳門特別行政區 / 2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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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授予經濟財政司司長一切所需權力,以便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與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大西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簽署代理發行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具法定流通力紙幣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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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4988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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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行政命令自公佈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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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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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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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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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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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