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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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DESSEF) 90/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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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21-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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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1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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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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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 委任 / 委員;理事 / 理事會 / 行政會;執行委員會 / 澳門消費爭議調解及仲裁中心 / 消費者委員會 / 組成 / 2021 / 2022 / 2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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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委任澳門消費爭議調解及仲裁中心理事會的成員(石立炘;黃淑禧;鄧志強;魏丹;李居仁;關勳杰)及執行委員會的成員(李詠琪;歐永棠;區天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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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10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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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第228/2020號行政長官批示刊登於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四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十期第一組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