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2/2021
- 公佈日期2021-01-11
-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2 I
- 生效狀況生效
- 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最高限額度 / 燃料:石油 / 機動車輛 / 政府機關;公共部門 / 澳門特別行政區 / 2021 /
- 摘要訂定公共實體2021年的車輛年度燃料消耗量限度。
- 頁數第12-13頁
- 註記第14/2002號行政法規公佈於二零零二年八月十二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二期第一組內。
- 經適應化處理-
- 已更改-
- 廢止-
- 不生效-
- 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