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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2/2021
  • 公佈日期
    2021-01-25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4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生效
  • 敘述詞
    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修改 / 印刷品;印件 / 工作證;認別卡 ;證件 / 學生 / 教學人員 / 員工;勞工 / 教育機構 / 衛生護理;醫療服務 / 人員 / 學校 / 教育暨青年局 /
  • 摘要
    修改第115/2019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附件一至附件四。
  • 頁數
    第56-59頁
  • 註記
    本批示自二零一九/二零二零學校年度的首日起生效。
    載於本批示且為本批示組成部分的附件一至附件四分別取代二零一九年八月十二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二期第一組第115/2019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附件一至附件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