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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45/2021
  • 公佈日期
    2021-03-22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12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生效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規定 / 應用;使用 / 頤老咭 / 社會福利 / 老人 / 要件 / 年齡 / 居民身份證(澳門特區) / 居民 / 社會保障 / 社會政策 / 社會服務 / 社會工作;社會福利 / 社會工作局 /
  • 摘要
    規範頤老特別優惠卡的發出及使用。
  • 頁數
    第209-211頁
  • 註記
    本批示自公佈後滿三十日起生效。
    按一九九六年十月七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四十一期第一組第78/GM/96號批示及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九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六期第一組第177/2015號行政長官批示的規定簽發的“頤老咭”維持有效。
    廢止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九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六期第一組第177/2015號行政長官批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