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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行政法規 (REGA) 14/2021
  • 公佈日期
    2021-04-26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17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部份生效
  • 敘述詞
    行政法規 / 獨立行政法規 / 修改 / 帶津培訓計劃 / 規劃;計劃 / 培訓 / 職責;授予 / 津貼 / 影響 / 流行病 / 傳染病 / 疾病 / 就業 / 員工;勞工 / 失業人士 / 要件 / 居民 / 勞動關係 / 培訓課程 / 職業培訓 / 期限;期間 / 權限;管轄權;職權 / 資料的保護 / 個人資料 / 勞工事務局 / 澳門基金會 / 財政局 / 身份證明局 / 市政署 / 旅遊局 / 交通事務局 / 海事及水務局 / 澳門大學 / 澳門理工學院 / 澳門旅遊學院 /
  • 摘要
    修改第33/2020號行政法規《帶津培訓計劃》。
  • 頁數
    第265-268頁
  • 註記
    本行政法規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修改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四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四期第一組第33/2020號行政法規第三條至第六條及第九條。
    刊登於二零二一年六月十五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四期第一組第763頁內的更正書(第3/2021號),更正經本行政法規修改的第33/2020號行政法規的第四條第四款(二)項的葡文文本不正確之處。
    二零二二年六月二十七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六期第一組第27/2022號行政法規修改第33/2020號行政法規第三條至第七條。
    二零二二年十二月十二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十期第一組第53/2022號行政法規修改第33/2020號行政法規《帶津培訓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