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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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52/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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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21-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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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37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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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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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委任 / 學士 / 法;權利 / 專責公證員 / 公證員 / 澳門理工學院 / 2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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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委任澳門理工學院一名法學士為該學院專責公證員。(唐顯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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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1339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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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產生效力。
廢止二零一零年十月二十七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三期第二組第152/201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本批示被二零二三年六月十四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四期第二組第37/2023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所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