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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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155/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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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21-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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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42 I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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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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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出入本地區 / 控制;管制;監督 / 傳染病 / 疾病 / 對抗疾病 / 公共衛生 / 流行病 / 緊急情況 / 運作 / 證書 / 衛生局 / 澳門特別行政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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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自二零二一年十月十九日中午十二時起,解除第144/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所採取的特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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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2698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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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自二零二一年十月十九日起生效。
自二零二一年十月十九日中午十二時起,解除二零二一年十月五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期第一組第二副刊第144/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所採取的特別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