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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172/2021
  • 公佈日期
    2021-11-10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45 I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廢止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權限授予 / 總秘書;秘書長 / 人才發展委員會 / 委員會;佣金 / 人力資源 / 發展策略 / 2021 /
  • 摘要
    將若干權限授予人才發展委員會秘書長。(周昶行)
  • 頁數
    第16224-16225頁
  • 註記
    本批示自公佈之日起產生效力。
    本批示被二零二二年一月十七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期第一組第2/2022號行政長官批示所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