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172/2021
- 公佈日期2021-11-10
-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45 II
- 生效狀況廢止
- 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權限授予 / 總秘書;秘書長 / 人才發展委員會 / 委員會;佣金 / 人力資源 / 發展策略 / 2021 /
- 摘要將若干權限授予人才發展委員會秘書長。(周昶行)
- 頁數第16224-16225頁
- 註記本批示自公佈之日起產生效力。
本批示被二零二二年一月十七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期第一組第2/2022號行政長官批示所廢止。
- 經適應化處理-
- 相關法規-
- 已更改-
- 廢止-
- 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