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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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172/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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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21-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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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45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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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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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權限授予 / 總秘書;秘書長 / 人才發展委員會 / 委員會;佣金 / 人力資源 / 發展策略 / 2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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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將若干權限授予人才發展委員會秘書長。(周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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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16224-1622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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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自公佈之日起產生效力。
本批示被二零二二年一月十七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期第一組第2/2022號行政長官批示所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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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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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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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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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