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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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192/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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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21-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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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49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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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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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續任;續期;更新 / 委任 / 總統;主席;局長;司長;院長 / 委員;理事 / 行政委員會;行政管理委員會 / 勞動債權保障基金 / 勞工事務局 / 代表 / 財政局 / 2022 / 2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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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續任勞動債權保障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正選成員及其代任人,以及委任財政局的代表為該委員會正選成員及續任其代任人。(黃志雄;趙寶珠;容志聰;倪韋昕;侯國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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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1908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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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自二零二二年一月一日起產生效力。
行政管理委員會成員的任期為兩年。
第24/2015號行政法規公佈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十二期第一組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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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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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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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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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