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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行政法規 (REGA) 4/2022
  • 公佈日期
    2022-01-31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5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生效
  • 敘述詞
    行政法規 / 獨立行政法規 / 職責;授予 / 要件 / 管理 / 津貼 / 學費 / 取得 / 教學用品 / 學生福利 / 學生 / 居民 / 居民身份證(澳門特區) / 學校 / 教育機構 / 學前教育 / 小學教育 / 中學教育 / 初中教育 / 高中教育 / 非高等教育 / 支付;繳付 / 互聯網;互連網;萬維網;因特網;網際 / 負擔 / 權限;管轄權;職權 / 教育及青年發展局 / 中國 / 廣東省 / 澳門特別行政區 / 2021 / 2022 /
  • 摘要
    二零二一/二零二二學校年度廣東省學校就讀學生學費津貼及學習用品津貼。
  • 頁數
    第75-78頁
  • 註記
    本行政法規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學費津貼不得與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十二期第一組第二副刊第20/2006號行政法規《學費津貼制度》所規範的學費津貼兼收。
    學習用品津貼不得與二零零九年八月三十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五期第一組第29/2009號行政法規《書簿津貼制度》所規範的書簿津貼兼收。
    第9/2006號法律公佈於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十二期第一組副刊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