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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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法規 (REGA) 8/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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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22-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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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9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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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部份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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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法規 / 獨立行政法規 / 修改 / 章程;通則 / 澳門理工大學 / 澳門理工學院 / 高等教育;大專 / 高等教育機構 / 獨立學術單位 / 調整;更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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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修改第28/2019號行政法規《澳門理工學院章程》。 (《澳門理工大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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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151-190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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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行政法規自二零二二年三月一日起生效。
修改二零一九年八月七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一期第一組第三副刊第28/2019號行政法規的名稱,為《澳門理工大學章程》。
修改二零一九年八月七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一期第一組第三副刊第28/2019號行政法規第十九條的標題,為“訴訟程序中的能力”。
修改二零一九年八月七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一期第一組第三副刊第28/2019號行政法規第六章的標題,為“最後規定”。
修改二零一九年八月七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一期第一組第三副刊第28/2019號行政法規第四條、第十一條至第十三條、第十八條、第二十四條、第二十六條、第三十條、第三十三條、第三十七條及第四十三條。
廢止二零一九年八月七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一期第一組第三副刊第28/2019號行政法規第四條第二款(五)項及第十一條第二款(十一)項。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期第一組第6/1999號行政法規《政府部門及實體的組織、職權與運作》第五條第二款所指的附件五,由作為本行政法規組成部分的附件一所載者取代。
(二零二一年二月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期第一組第2/2021號行政法規修改及重新公佈第6/1999號行政法規的全文)
修改二零一九年八月七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一期第一組第三副刊第28/2019號行政法規的各種表述及更新各種提述。
經引入本行政法規所作的修改,以及刪除已不生效的條文後,在作為本行政法規組成部分的附件二中,重新公佈第28/2019號行政法規並對其條文重新編號。
本行政法規被二零二四年二月十九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八期第一組第3/2024號法律所廢止,但第五條及附件一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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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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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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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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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