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37/2022
- 公佈日期2022-03-14
-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11 I
- 生效狀況不生效
- 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計劃;大綱;節目;方案 / 醫療券 / 電子文件 / 衛生護理;醫療服務 / 永久性居民 / 居民身份證(澳門特區) / 期限;期間 / 醫療補貼計劃輔助中心 / 衛生局 / 2022 / 2023 / 2024 /
- 摘要二零二二年度電子醫療券的執行規定。
- 頁數第232頁
- 註記本批示自二零二二年三月十四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一期第一組第11/2022號行政法規生效之日起生效。
電子醫療券的有效期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且不得重新轉為有效。
- 經適應化處理-
- 已更改-
- 廢止-
- 不生效-
- 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