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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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171/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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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22-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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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35 I 2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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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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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期限;期間 / 人員聘用 / 規劃;計劃 / 居民 / 失業人士 / 失業 / 僱主 / 就業 / 工作;勞動 / 影響 / 流行病 / 傳染病 / 疾病 / 2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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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延長《疫情期間鼓勵僱主聘用本地待業居民的臨時性補助計劃》所訂定的增聘僱員的特定期間及申請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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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183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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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自二零二二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二零二二年五月三十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二期第一組第85/2022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一)項所訂定的增聘僱員的特定期間延長至二零二三年二月二十八日。
第一款所指批示第一款(三)項所訂定的申請期間延長至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
第22/2022號行政法規公佈於二零二二年五月三十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二期第一組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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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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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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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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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