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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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12/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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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24-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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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9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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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生效 (生效期間:2024-02-29 - 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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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委任 / 委員;理事 / 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組織委員會(2016);大賽車組委會 / 籌組委員會;組織委員會 / 澳門格蘭披士大賽車;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 / 體育局 / 組成 / 統籌;協調員;主任;組長(小組) / 協調員助理;副主任;副組長(小組) / 總秘書;秘書長 / 代表 / 司長辦公室(澳門特區) / 社會文化司司長 / 旅遊局 / 文化發展基金 / 衛生局 / 新聞局 / 警察總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海關 / 消防局 / 公共建設局 / 交通事務局 / 市政署 / 社團;團體 / 2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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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委任二零二四年度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組織委員會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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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2324-232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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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產生效力。
第一款和第二款所指成員的任期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二四年八月二十八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五期第二組第78/202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委任二零二四年度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組織委員會協調員、助理協調員及秘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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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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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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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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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