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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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43/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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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24-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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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11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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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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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費用表;收費表 / 費用;稅率;收費 / 收費;票價 / 價格 / 登記 / 職業 / 獸醫學 / 證書 / 專業證 / 許可;准許;准照;牌照;假期;執照 / 發出執照;發出牌照 / 商業場所 / 私人業務 / 動物 / 市政署 / 廢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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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核准與獸醫專業資格認可登記及註冊、動物診療活動場所及動物商業業務場所有關的收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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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739-740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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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自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起生效。
廢止經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八期第一組第268/2003號行政長官批示核准的《市政署的費用、收費及價金表》第九條及第十二條的規定。
第4/2023號法律公佈於二零二三年四月十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五期第一組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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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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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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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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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