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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43/2024
  • 公佈日期
    2024-03-11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11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生效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費用表;收費表 / 費用;稅率;收費 / 收費;票價 / 價格 / 登記 / 職業 / 獸醫學 / 證書 / 專業證 / 許可;准許;准照;牌照;假期;執照 / 發出執照;發出牌照 / 商業場所 / 私人業務 / 動物 / 市政署 / 廢止 /
  • 摘要
    核准與獸醫專業資格認可登記及註冊、動物診療活動場所及動物商業業務場所有關的收費表。
  • 頁數
    第739-740頁
  • 註記
    本批示自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起生效。
    廢止經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八期第一組第268/2003號行政長官批示核准的《市政署的費用、收費及價金表》第九條及第十二條的規定。
    第4/2023號法律公佈於二零二三年四月十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五期第一組內。